盐城市大丰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 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盐城市大丰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
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盐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就盐城市大丰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试行)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大丰区房屋征收工作,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的安置需求,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并结合大丰实际,大丰区城建指挥部牵头草拟了《盐城市大丰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试行)》(草案)。《办法》共19条,包括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管理职责、实施程序、奖励政策等方面。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公示对象为大丰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办法的了解程度;
(2)对本办法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影响的态度;
(3)从社会稳定角度考虑,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项目实施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对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引起的社会风险因素进行评估。针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方面进行“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综合评判、风险结论”的评估。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实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日(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5日)。
六、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大丰区丰尚国际大厦13层
联系人:
盐城市大丰区城建指挥部
唐阿芹,电话:18761207979
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
方卉,电话:18921825611
邮编:224100 E-mail:daoyuan20000@163.com
公示发布时间:二O二0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2、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申请书
3、结算凭证拨款申请书
4、结算凭证安置奖励资金拨款申请书
5、结算凭证安置方式未到期放弃承诺书
6、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到期放弃承诺书
7、购买二手住房奖励资金拨款申请书
附件下载:http://www.jsdyls.com/uploads/200316100038nrvly189gopc.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