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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盐城市大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 、《盐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规定,受江苏大吉环保能源大丰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大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所涉相关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

  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大丰区草庙镇川东村六组。具体为川东港河南、农干河以东,川东村川东六公路以北原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地块,利用原厂区进行扩建,不再新征土地。原厂区用地65552.8平方米,约合98.33亩。

  二、建设规模:本工程原有建设规模为2X300t/d垃圾焚烧炉+1XN12MW汽轮发电机组。本期扩建1X600t/D垃圾焚烧炉+1XN12MW汽轮发电机组。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工程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600t/D已于2015年9月建成投运,一期工程建设时已经配套建设了二期工程的全部公用基础设施例如:主厂房、循环水泵房、排大气烟囱等以及扩建的部分基础。

  三、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江苏大吉环保能源大丰有限公司

  三,拆迁补偿方案及实施步骤:本项目在原有厂房范围内进行扩建,不存在拆迁安置及补偿问题。

  四,资金准备:江苏大吉环保能源大丰有限公司自行组织资金建设。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1,工程所涉范围内受影响的农村土地承包户、关联群众及相关单位等。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您是否同意大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实施方案?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2),您认为该工程对社会经济有何影响?(3),工程对当地环境有何影响?(4)该工程的实施对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何种影响?(5),对工程实施有何种诉求?(6),工程实施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对公示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可能引起的社会风险因素进行评估,针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方面进行“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综合评判、风险结论”的评估。

  七,公众意见参与方法:您对大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有何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7日)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积极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由衷的感谢。                                        

  八、评估机构: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北大街2号

  联系人:江苏大吉环保能源大丰有限公司  徐丰 (13815580080)

  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  施兆祥(13645106444 )  

  邮箱:845300601@qq.com

                                        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

                                      2017年11月17日